⒈ 告知节候。谓当令。
引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十二月甲寅,詔曰:‘方春戒节,人以耕桑,其勑有司务顺时气,使无烦扰。’”北周 庾信 《羽调曲》之三:“凉HRef=https://www.qijian.info/list/feng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风迎时北狩,小暑戒节南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