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匠人的户籍。
⒈ 匠人的户籍。参见“匠户”。
引明 王琼 《双溪杂记》:“北征之HRef=https://www.qijian.info/list/ma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马聚於HRef=https://www.qijian.info/list/ma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马房,营造之兵终归匠籍。”吴晗 《先元璋传》第五章二:“在 明代 户籍中,军籍和民籍、匠籍是主要的户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