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残酷报复。
引宋 文莹 《玉壶清话》卷十:“此儿与陛下并后夙有深冤,以陛下积德,不能酷偿,故为劫恩爱,贼託掖庭,割HRef=https://www.qijian.info/list/fumu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父母之肝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