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上任。
引《商君书·定分》:“为法令置HRef=https://www.qijian.info/list/guanli/ target=_blank class=infotextkey>官吏,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,以为天下正,则奏天子,天子则各主法令之。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朱师辙 解诂:“发,遣也,往也。发官,遣之官,即今所谓赴任。”